2017呼和浩特人社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16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6-22 09:11:47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选调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选调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传真电话:0471-3956225)。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选调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选调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选调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考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7月4日12:00前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选调人数。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14日间,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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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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