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10人简章(5)
发布时间:2017-05-24 11:59:45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6)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人社局批准,将削减招聘计划数或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将择期在网上公布,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应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五)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定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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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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