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自治区招考600名特岗教师简章(3)
发布时间:2017-04-13 13:11:04 特岗教师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和参加并完成“国培计划”置换脱产顶岗实习的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8周岁(自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含5月1日)。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考);近三年毕业(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特岗教师”岗位。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2.“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旗县、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编办确定招聘名额,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nmbys.com)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
2.网上报名与确认。2017年4月17日8:00— 4月22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现场完成指静脉采集和照相确认。
各招聘“特岗教师”旗县(市)所在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网络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考试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5月 13日8:00—5月20日9:00前,考生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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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