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12:07:52 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nmg.huatu.com/sydw/wlcb/ 文章来源:中国集宁
【导读】华图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中国集宁发布:2016年集宁区招聘183名社区工作者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加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646501070】 ,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乌兰察布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474-8249266。
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5张(背面写本人姓名);
3、社区民生志愿者等“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服务基层项目证件、委派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文件和所服务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材料。跨盟市、跨省市区的提供所在旗、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填写《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1份(需双面打印),电子版1份(word格式),(在《集宁区政府网》、《集宁区党建网》下载)。
(二)资格审查:
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在《集宁区政府网》、《集宁区党建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自公示到期的第二天起,3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主要是社区工作的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常用公文写作、乌兰察布市情和集宁区情等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集宁区政府网》、《集宁区党建网》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对报考人员中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5分,其他报考人员不实行加分。根据总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体检。
拟招聘人选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招聘人选体检合格的在《集宁区政府网》、《集宁区党建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安排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岗位分配后,新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合同。聘用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街道社区以外的其他单位。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报酬待遇
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岗位报酬、年限报酬、津贴等四部分构成,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一)基础报酬。2016年确定为2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二)岗位报酬。为社区工作者增发岗位报酬:书记(主任)每人每月2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100元;网格长、平台工作者和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元。
(三)年限报酬。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月报酬待遇增加年限报酬25元。
(四)津贴。每月300元。
(五)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自愿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并负担个人交纳部分,区财政承担单位交纳部分。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我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相关单位、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社区工作者。
监督电话:0474—8188507(区纪检委)
0474—8188563(区组织部)
咨询电话:0474—8243260(区民政局)
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编辑:yhh)事业单位公众号
贴心备考QQ群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10w+
阅读量8w+
粉丝2w+
点赞数
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各位考生提供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报名时间,成绩查询备考资料以及备考课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