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教育局2016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6-10-09 08:56:06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呼伦贝尔教育局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1.10月17日—10月21日,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从“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师范类毕业生和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中国教师资格网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开放,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3.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不同分类参加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在11月25日之前(关注所属地教育局网站)完成测试工作。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申报人要关注所属认定机构的网上通知,按照各地通知要求报名、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各认定机构网上公布,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人员后果自负。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
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申请高中、中职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呼伦贝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联系电话0470-8110237);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请关注各地教育局网站)。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印证材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必须为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海拉尔区医院三楼体检中心(海拉尔河西巴彦托海路南开路小学对面,电话:2235771)进行体检。体检当日不得饮水、进食(3天左右出体检结果)。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出具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及复印件。
(9)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参加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素质能力测试合格证由测试机构提供,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3.证书制作发放时间:2017年1月30之前,具体时间各地自行确定。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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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