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招聘10名合同制评审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6-09-30 16:57:07 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奈曼旗政府网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每个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奈曼旗政府网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被举报人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公示。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国家注册造价师工资相应提高)。试用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管理及相关待遇
1、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合同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工作表现可续订合同,经费由旗财政局统筹。
2、工资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正式录用后执行工资4000元/月的标准,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量大小适当增加误餐补助及加班费,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工资等待遇相应提高。
3、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依法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七、其它 本方案由奈曼旗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
1、《奈曼旗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奈曼旗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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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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