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19 11:48:08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乌审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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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实现个人意愿、群众意见、组织意图有机结合,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旗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乌审旗教育系统内公开推荐选聘乌审旗高级中学校长1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选聘范围及条件
此次公开推荐选聘工作在乌审旗教育局所属的中学(含初级中学,下同 )及教育局二级单位(含教育局机关股室,下同)范围内进行,推荐选聘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终身学习的观念;
(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七)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八)现任中学、教育系统二级单位正职、局机关股室股长、主任或现任旗高级中学副职,且累计任职时间不少于三年;
(九)具有高中任教经历;
(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形。
二、推荐选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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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sh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