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城区招考聘用100名教师简章(3)
发布时间:2016-08-08 21:09:05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1. 本次所招聘教师为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 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的工资薪酬,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的现行标准执行。
3. 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须签定《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6218495 联系人:宋钰 杨春霞
监督举报电话:0471- 6218104 新城区纪委第十派驻组
联系人:苏保伟 张儒杰
(四)报考条件、体检和考核等依据《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中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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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sh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