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19名幼儿教师公告(3)
发布时间:2016-08-06 09:24:4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杭锦旗之窗
(五)公布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审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纪律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限为7天。
举报电话:杭锦旗人社局:0477-6623944
杭锦旗教育局:0477-6622159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为期五年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参照全旗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五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我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考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之窗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方案由杭锦旗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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