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招聘教师招聘简章(2)
发布时间:2016-07-23 10:54:2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用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即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若参加本次招聘,报名时必须放弃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填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档案、网上填写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审核。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上午9时始至2016年7月29日下午5时止,逾期不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考生要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并对本人填报信息负责。
4、应聘人员须使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由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本地区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及所携带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当面向考生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笔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当场及时缴纳报考费,确认报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应出示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招聘计划调整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4:1。对达不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当进行如下调整。
1、“项目人员”岗位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同一招聘单位内减少和取消开考的“项目人员”岗位招聘人数在符合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前提下可横向调整为该岗位的一般岗位招聘人数。
2、“蒙授人员”岗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
3、一般岗位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
4、调整前没有一般岗位,由“项目人员”岗位横向调整为一般岗位的,凡符合上述一般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行补报。调整前有一般岗位,由“项目人员”岗位横向调整为一般岗位的不进行补报。
5、因报考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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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