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4 14:20:12 锡林郭勒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nmg.huatu.com/sydw/xlgl/ 文章来源:锡盟太仆寺旗政务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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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工作简章
根据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盟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发〔2014〕2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为保证公开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人数和岗位
1、按照每个苏木乡镇配备2名、每个嘎查村配备1名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的要求,面向全旗7个苏木乡镇,176个嘎查村开发190个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19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工作。
2、招募的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工作期限为2年。2年期满后,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3、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草原、林业法律法规和草原、林业保护政策措施。
(2)负责对责任区禁休牧、草畜平衡和林业项目的管护进行监督,发现违反禁休牧、草畜平衡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报告。
(3)负责对草原、林业基础设施,采挖草原野生植物和其他破坏草原、林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
(4)开展草原、林业防火宣传和防火巡查,发现火险、火警及时上报,并参与扑火。
(5)开展草原、林业日常巡护,建立巡查工作记录。
(6)负责协助林业派出所执勤备勤,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动物疫病疫情检查、报告、巡查工作。
(8)负责做好免疫、采血、消毒、产地检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畜牧业品种选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9)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调入调出、
死亡淘汰等情况。
二、招募条件
招募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安心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能力素质;
4、2014年12月1日以前取得太旗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应届及毕业后五年内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2)经旗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内家庭的大学生;
(3)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持有《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经教育部门认定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6)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经高校认定并建档,因各类不可预见性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8)学习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专业的非蒙语授课、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如果现有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学习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专业的非蒙语授课、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达不到实际需要,对报考后的剩余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招募其他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五年内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及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服务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工作人员;
7、已列入我旗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或已被公益性岗位录用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
1、坚持岗位管理、因岗择人原则;
2、坚持优先使用户籍所在地符合条件人员原则,即公开招募优先使用户籍在本苏木乡镇,本嘎查村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3、高校毕业生报考苏木乡镇、嘎查村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岗位不存在相互竞争的,可以直接招募录用;存在相互竞争的,则通过考试的方式竞争上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预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学习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专业的非蒙语授课、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预报名。
高校毕业生按照户籍进行预报名,具有宝昌镇户籍的可以报考宝昌镇和所属村的公益性岗位;其他苏木乡镇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户籍所在的苏木乡镇报考苏木乡镇、嘎查村公益岗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果本苏木乡镇公益岗位已报满,可报考相邻苏木乡镇公益岗位。
预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16日8:30开始,至2015年3月18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预报名地点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
预报名结束后,对空缺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岗位,由其他符合条件的非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以及学习除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专业以外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已经报考的岗位,以及学习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专业的非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已经报考的岗位不再报名。报名按照户籍所在的苏木乡镇报考公益岗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果本苏木乡镇岗位已报满,可报考相邻苏木乡镇空缺的公益岗位。
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20日8:30开始,至2015年3月23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报名和报名时均须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如果是专升本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证书。报名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和学历档案。
报考人员需诚实守信,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情况,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募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预报名和报名者需交纳报名费、考务费计70元,贫困家庭、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旗人社局、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实施。
对应招募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招募人员与应招募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五、考试
报考户籍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岗位不存在相互竞争的,可以直接录用。报考户籍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岗位存在相互竞争的,则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考试,按照招募岗位数招募录用。如果邻近的苏木乡镇有空缺岗位的,从未被招募录用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就近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用到有岗位空缺的苏木乡镇、嘎查村公益岗位。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发放。阅卷工作由试题命制单位负责。阅卷工作结束后,即时公布笔试成绩。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招募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结束后,除直接录用的岗位外,其他参加考试的岗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募计划数确定拟招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如果并列人员全部招募后不超过招募总名额的,则并列人员全部招募,由招募领导小组进行调剂;如果并列人员全部招募后超过招募总名额的,则并列人员进行笔试加试。
六、确定拟招募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招募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由旗公开招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
2、公示
(1)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旗政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举报电话为:0479-5238516(监察局)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3)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另行递补。
七、招募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募人员签订招募录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年一签。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招募的,经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取消招募录用资格。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录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1、待遇。已被招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生态防护员岗位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从到岗之月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同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锡盟和旗县按比例承担。
2、管理。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考核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两年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募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479—5238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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