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01 10:28:26 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库伦旗劳动人事局
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由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库伦旗招聘,以及事业单位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的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称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部署,负责招聘方案制定、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招聘日常工作指导、聘用审核备案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岗位为旗政府办公室,招聘名额10名。设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两类,其中汉语岗位5名、蒙汉兼通岗位5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参加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其他专业需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书。
5、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
(二)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二是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即日起,在通辽日报、通辽电视台、库伦旗政府网、库伦旗党建网和库伦旗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联系人:于宗莉 电话:15389759200
2、报名要求:报考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政审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4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花名册》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Excel电子文档。
3、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4、报名费每人20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5、低保或贫困家庭报名人员持民政相关部门证明,免收报名费。
6、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建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册。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闭卷答题,一套试题,蒙汉两种试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笔试、面试计分比例为8:2。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加分。库伦籍考生加2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加分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笔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加分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可累计加分,加分部分加到笔试成绩加权后计入总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在库伦旗政府网和库伦旗党建网公布考生成绩。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进行统计,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在库伦旗政府网和库伦旗党建网公布。
3、面试内容(蒙语岗位采用蒙语面试)。
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现场反应、临场应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设立考场。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库伦旗政府网和库伦旗党建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汉语岗位和蒙语岗位分开统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同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体检,直至达到计划聘用人数为止。
3、考核工作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库伦旗政府网和库伦旗党建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事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且保证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2、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八)招聘的纪律和监督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遵循招聘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公开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了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各阶段工作分期分步骤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十)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凡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本方案由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5、查询网址:
库伦旗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
库伦旗党建网(http://www.klqdj.com)
附件: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门德白乙拉(旗政府旗长)
副组长:
张立峰(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李富尧(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
陈洪亮(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 雁(旗委办公室副主任、旗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邓吉会(旗财政局局长)
刘图力古尔(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刘图力古尔(兼),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以上是关于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库伦旗招聘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通辽事业单位考试群 ,及关注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常青藤)
事业单位公众号
贴心备考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