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阿鲁科尔沁旗招聘教师实施方案(4)
发布时间:2014-08-01 08:50:52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七)体检与考核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的内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旗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教育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而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应书面通知其不合格的理由及申诉时间和机关。
体检和考核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按同一代码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单位。
2.有违法违纪、伪造证件或档案及舞弊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3.招聘的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学校与招聘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聘用学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解聘。
4. 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招聘考试工作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二)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各工作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签字、存档、备案制度。
(三)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和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
(二) 公示期间分别在旗纪检委和教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旗纪委信访办:电话:7232863
考试咨询电话:电话:7235729
附件:1、2014年度阿鲁科尔沁旗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