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08:50:41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内蒙古农业大学
【导读】华图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内蒙古农业大学发布:201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加【20471-5105555交流QQ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471-3248222.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蒙汉两种语言可自行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50%+面试成绩×50%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主实施。
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我院按照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4年应届毕业但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我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依据《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各相应条款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72-888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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