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招聘14名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招考简章(3)
发布时间:2014-07-05 15:44:44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中国·武川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对报名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
十、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1—8812206(县纪检委办公室)
0471—8823533(县人社局办公室)
0471—8823239(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武川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
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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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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