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库伦旗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方案(3)
发布时间:2014-05-12 10:20:15 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库伦旗人民政府网
3、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个别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由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依据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招聘计划。确实需要调整的,相关信息将在库伦旗政府网、库伦旗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通过库伦旗政府网、库伦旗党建网予以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以岗位设定录取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岗位及专业,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经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体检,直至达到计划录用人数为止。
(四)政审
体检工作结束后,进入政审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达到计划录用人数为止。政审结束后,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及专业岗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可突破岗位指标一同录用。
(五)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库伦旗政府网、库伦旗党建网及库伦旗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录用后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事管理。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录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因乌兰牧骑现无空缺岗位,须将部分工作人员自愿或政策性的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空出编制后,逐步分批办理列编注册手续),并且保证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五年。
2、工资待遇。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七)其它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
旗纪检委:0475-4777427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5-4777559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0475-4712053
本方案由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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