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默特左旗招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3-11-06 15:08:01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土默特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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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笔试科目为《申论》和《综合知识》两科,每科100分。
(三)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见《 准考证 》。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申论成绩×60%+综合知识成绩×40%。
(六)笔试成绩加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申论成绩×60%+综合知识成绩×40%)+2.5分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面试工作由旗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面试结束后,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 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旗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考核工作由旗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参与。
监督举报电话: 8152783(土左旗纪检执法监察室)
2226333(土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 2226314(土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土默特左旗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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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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