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4-28 09:43:16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5.幼儿园教师应聘者仅限乌审旗户籍(投亲婚迁者,截止报名开始之日,须落户乌审旗三年以上;原籍在乌审旗,且父母一方现为乌审旗户籍,本人因上学原因户籍外迁者,不受现户籍限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乌审旗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并填写《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另外,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各学科报名人数与学科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调整该学科招聘计划或纳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聘请专家命题,严格考试、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50%)。
2.根据笔试成绩(含照顾分)以各学科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中学和职业中学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指定教材提前60分钟准备一节课,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50%);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模拟课堂,要求运用多元智能教材提前备课,并组织一节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教育活动,满分为100分,按2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20%),技能技巧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按3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30%)。
5.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
(1) 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在乌审旗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储备人才和地方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分(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3)乌审旗生态移民(已移出)和水源地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分(由旗人口转移办出具证明);
(4)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条件者,照顾分累加,但最高不超过4分;
(5)符合照顾条件的应聘者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三)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根据总分按各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分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四)档案审核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乌审旗教育局,由纪检、人事、教育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报乌审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分配
报考汉授中学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总分第一名的录聘者分配到嘎鲁图镇区汉语授课学校工作,其余录聘者分配到基层中小学工作;报考蒙语授课的蒙语文、英语的第一名和历史、音乐录聘者分配到嘎鲁图镇区蒙语授课学校工作,其余录聘者分配到基层蒙语授课学校工作;报考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录聘者分配到职业中学任教;报考幼儿园教师录聘者全部分配到基层幼儿园任教。分配到基层学校、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三年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申请。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