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回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2-09-11 14:59:05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
2.报考者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回民区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工作由回民区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医院由回民区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结果报回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核工作由回民区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回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报考者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日报》和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有关规定,对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内政字[2006]376号)执行。住房、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休假及其他福利和社会保障,按照回民区的现行规定执行。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考聘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1-3821319(回民区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
0471-3821083(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九、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pta.com)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471—— 3697650 0471——5181271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1—3821083;0471-3820656;0471—3821259
本简章由回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回民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回民区2012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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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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