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 11:49:26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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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94号)及《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2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复审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A座)八楼学术报告厅。(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应聘人员可乘坐2、21、27、31、37、4、52、53、54、55、61、62、63、66、72、85、86、8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医院”站点下车)。
3.复审递补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4.复审递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力资源管理处。
(二)资格复审要求
1.携带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彩色近照、硕士研究生除携带以上材料外须携带起点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毕业答辩论文原件。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交纳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 其中,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专业测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2.审核内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毕业答辩论文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9月8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准考证上注明。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A座)八楼学术报告厅。
(二)专业测试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前一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侯考场,入侯考场后应聘人员必须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并严格按照“候考人员须知”的相关要求进行侯考及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的次序在开考前半小时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三、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
(一)联系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0471—6620245
(二)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0471—694635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0471—66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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