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关关于参加2011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2011-11-23 17:06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 作者:内蒙古华图 来源:未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呼和浩特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8号;邮政编码:010010)。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延缓派遣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6、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0、报考职位条件中对英语有要求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相应的国家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请书面注明能取得的时间)。
11、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未按要求寄送材料并未及时向海关联系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考生应确保寄送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录用后发现的,海关有权取消录用。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5、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请于1月底以前向呼和浩特海关主动提出,以便海关递补人员参加面试。放弃申请内容应该包括报考职位、放弃原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本人亲笔签名。放弃申请提交方式:先传真至0471-4167211,后将原件寄达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471-6982956、6982916
呼和浩特海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呼和浩特海关2011年招录公务员
面试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关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经海关总署同意,确定了2011年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3日至24日,2月22日下午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面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正式开始,下午13:30正式开始。
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8号呼和浩特海关。(从市内可乘坐53路公交车到“万铭上东领海”站下车即到)具体地址如下: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8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关确认(电话:0471-6982956、6982916)。另外,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材料名称详见呼和浩特海关网站1月27日发布的《呼和浩特海关关于参加2011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于2月22日下午13:30准时到面试地点7楼东侧大会议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全部面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成绩应达到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将于全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体检医院由招录海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选择。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咨询电话:0471-6982956、6982916,联系人:刘明琦、高原。
呼和浩特海关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呼和浩特海关关于参加2011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呼和浩特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8号;邮政编码:010010)。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延缓派遣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6、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0、报考职位条件中对英语有要求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相应的国家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请书面注明能取得的时间)。
11、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未按要求寄送材料并未及时向海关联系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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