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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内蒙古国企招聘试题资料(五)

    发布时间:2021-01-26 15:29:01 电力招聘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电力招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21内蒙古国企招聘试题资料(五)电力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2021内蒙古国企招聘,试题资料,以及电力招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电力招聘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21内蒙古国企招聘试题资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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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行政诉讼案件中,谭律师受某县政府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使案件胜诉,谭律师在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谭律师的做法:

      A.正确。因为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B.正确。因为律师需代理委托人承担举证责任

      C.不正确。因为他调查取证时未经人民法院同意

      D.不正确。因为他作为被告代理人无权在诉讼期间调查收集证据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根据2000年3月8日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故谭律师在诉讼期间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他作为被告代理人无权在诉讼期间调查收集证据。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考点

      法律

      行政法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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