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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形式

    发布时间:2019-11-10 10:39:12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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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形式

      (一)面试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旗县区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行组织确有困难的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三)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回答,也可以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答题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考察专业能力水平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采用其他方式面试的,须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且无法计算面试平均成绩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计算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未达到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并在面试公告中 公布。报考人员对面试合格分数线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八)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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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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