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1-5105555

招考信息报考指导试题资料|面授课程网课备考图书| 直播课砖题库备考技巧笔试课程刷题app|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包头市 咨询
    乌海市 咨询
    赤峰市 咨询
    通辽市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锡林郭勒 咨询
    0471-5105555
  • 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备考——教育行政处罚种类

    发布时间:2019-09-05 11:06:42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教师招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备考——教育行政处罚种类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资,以及教师招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教师招聘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欢迎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760063761

      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备考——教育行政处罚种类

      今日带大家了解一下教师招聘考试里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起来学习吧。

      (1)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

      ①警告。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通报批评。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并对其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运用范围与警告相同,但针对的违法情节相对严重,处罚的程度也严厉一些。

      (2)能力罚。亦称行为罚,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也可以针对法人。

      教育法中针对法人组织的能力罚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①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指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限制或剥夺招生权或办学权的处罚形式。该项处罚的法定条件多在教育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规定了对民办学校予以该项处罚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对普通高校的停止招生和停办处罚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相应该项处罚的条件。

      ②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停止其办学权利的处罚。这是较为严厉的处罚形式。

      需要说明,在教育法中因违反教育法规范予以能力罚的对象不限于教育机构,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同样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③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指限制或剥夺违法教育机构颁发证书资格的处罚。证书包括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其他学业证书。依照《学位条例》有关规定,停止或撤销授予学位的资格,只能由国务院作出决定。

      教育法中针对自然人的能力罪主要是对违反教育法的受教育者和特定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而采取的。针对的受教育者通常是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14岁以上的学生。对自然人的能力罚归纳有六种形式:

      ①取消考试资格。指对于违反教育法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对人,给予其禁止参加考试的制裁。

      ②取消考试成绩。指对于违反教育法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对人,给予其考试成绩作废的制裁。

      ③停考或限考。指对于违反教育法有关考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考试权利一至三年的处罚。

      ④取消录取资格。指对于违反教育法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对人,给予剥夺其录取权利的制裁。以上四种能力罚属于对相对人受教育权利的限制或剥夺,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有关处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教师资格条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暂行规定》、《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等教育法规、规章中予以规定。

      ⑤撤销教师资格。指对违反教育法中有关教师资格规定的相对人剥夺其担任教师的权利。依照有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⑥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指对招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予以取消其从事招生工作权利的制裁。有关处罚在各级各类考试的法规、规章中予以规定。

      (3)财产罚。指强迫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交纳一定金额的处罚。其特点在于通过对违法者财产的损害和剥夺,惩戒其违法行为。它是应用广泛的处罚形式,在教育行政处罚中占有重要地位。财产罚主要有两种形式:

      ①罚款。一般由行政法规定罚款的幅度和加重、减轻的限额,享有教育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幅度和程序,执行处罚。罚款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没收非法所得。指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人的违法所得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教育法中没收非法所得主要运用于非法举办学校、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非法颁发各类证书等获得利益行为的处罚。

      (4)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指对违反教育法有关规定的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和剥夺的处罚。人身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其他各类权利得以存在的基础。人身罚是最严重的一种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教育法中的人身罚主要是行政拘留,它是指对违反有关教育法规范(主要对违反教育关系中的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教师招聘考试资料包

      相关阅读:

    2022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网
    公告 2022各地教师公告汇总 教师招聘职位表 教师招聘报名时间
    资讯 教师招聘考试时间 教师招聘准考证 教师招聘成绩查询
    资料 教师备考技巧 教师试题资料 教师面试公告
    备考 笔试课程 网络课程 图书教材

      以上是关于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备考——教育行政处罚种类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资,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 教师招聘考试群,及关注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网

    (编辑:yu)

    图书教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号:huatutuge
    资料:教综考点
    扫码回复"教师"领取资料

    贴心备考群

    QQ群号:774086790
    2022内蒙古教师考试群
    刷题,资料,督学,答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呼和浩特教师公告预约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华图
    • 内蒙古华图课程咨询表

    考试工具

    招考信息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图书教材
    试题资料
    网络课程
    课程商城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nmg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直播讲座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考编攻略 在线刷题 关注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