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辽科尔沁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2)
发布时间:2019-05-27 10:34:54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科尔沁区政府
四、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申请人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10日(其中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网站关闭,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查看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13日(周一至周六),具体要求查看附件2,体检合格证明自行领取。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8、29、30、31日及6月17、18、1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具体要求查看附件3。
(四)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本人账号查看,属于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认定范围的人员还可关注当期微信群(现场确认合格后加入微信群)。属于通辽市教育局认定范围的人员在“通辽市汉语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tlhyw2013)查看通知。
(五)公示认定结果时间:2019年7月5日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通知,5日内集中受理来电来访。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2019年8月28日发放,不再另行通知。
注: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者(二)(三)(四)(五)项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须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陆本人账号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一)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二)上一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不合格者);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者;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五)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六、其他要求
1.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2018年(不含2018年)以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证书已于2018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2017年考取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两科合格成绩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其成绩在本次认定中有效。
4.联系电话:0475-8234645
电子邮箱:8234645@163.com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