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8-12-14 16:20:56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三)笔试
1.笔试由锡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等,满分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立考点。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1月6日。
5.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经锡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考试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分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其他环节。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锡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3.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须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资格。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招考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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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