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招20名房屋交易临时工简章(2)
发布时间:2018-12-07 16:56:46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1、面试
面试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外观、言谈举止、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参考公务员面试标准)
2、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3、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上(http://fcj.huhhot.gov.cn/)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到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5、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http://fcj.huhhot.gov.cn/)
6、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6201474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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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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