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和浩特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18-10-30 14:46:58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11月9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3:30—17:00为提交材料时间,周五下午为行政审批服务局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与体检时间:11月12日以后,具体测试和体检时间网站另行通知(不再电话通知),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务必关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huhhot.gov.cn)。体检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表无需申请人下载打印。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申请。
4、认定结论时间:参加体检后未再通知的人员即为合格人员
5、制证时间:12月17日—12月21日
6、发证时间:12月24日—1月20日。根据教育厅通知:为规范管理证书发放,各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工作结束后40天内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五、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六、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师范教育类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点击“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版照片等(电子版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点击拟申请学科后确认即可;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点开所选类别最低目录,如选填“会计”、“工艺美术”等,不可选填“文化课类”、“艺术课类”等。“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只可填写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普通话证书编号”为必填内容。
2、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要牢记登录密码,为后续再次登录系统查看、修改申报信息以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时使用。
3、点击“登录系统”,按照提示点击“下载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为系统自动生成, A4纸正反面打印,表中的内容应与提交材料信息完全一致,并在“承诺书”上签名。点击“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任教学校鉴定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鉴定填写(含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以外地区读研或工作的人员),驻呼高校在读研究生由其所在院系或研究生处党组织鉴定填写,填写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鉴定单位组织人事公章。以上鉴定单位必须在呼市区域范围内。
4、网上申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申请。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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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