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
发布时间:2018-09-27 11:54:29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公开招聘计划
根据自治区编办、人社厅、教育厅审核批准,本年度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人,其中:辅导员3人、“蒙汉兼通”辅导员2人、“项目人员”辅导员2人、商贸流通类专业教师2人、财会金融类专业教师2人、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2人、旅游服务类专业教师2人。应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附件: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本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①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②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员;
③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④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8年9月29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具体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29日前。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2018年9月29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社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社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退役的士兵。
凡是截止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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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