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70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8 14:21:44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包头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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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70人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2018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工作暂停通知<<<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7年,经过60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拥有固定资产5亿元,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为满足医院可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带动医院临床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结合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应届毕业生及成熟人才170名。
一、拟招聘专业、条件及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所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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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