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艺术学院招聘5名辅导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8-08-30 13:57:0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学校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我校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辅导员工资待遇参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自行聘用人员薪酬改革方案》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八、有关纪律要求
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471—4925937。
九、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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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