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香河县关于招聘600名合同制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7-29 09:02:43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8月23日—8月24日在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8月26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4、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考察表在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8月29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8月29日前,将考察表交至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2018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性质为劳务派遣,月工资4000元,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发放农村教师补贴150元/月,担任班主任的发放班主任津贴150元/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工资、保险及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至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县教育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调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香河县教育局:0316-8315026;
香河县人社局:0316-8321750
附件:
香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
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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