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2)
发布时间:2018-07-27 09:55:36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精神,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
(六)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录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8月1日10:00— 8月17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每科56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首次登录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级别、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省市时,请直接选择“深圳市”而非“广东省”。网上报名时选择“深圳市”的,安排在深圳市的考场考试。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