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赤峰市第二医院招聘51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8-06-25 16:07:13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赤峰市第二医院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和监察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不少于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赤峰市第二医院聘用人员录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2018年7月26日—27日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备案表,人事档案及报到证。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聘用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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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