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伦贝尔根河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17:30:00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根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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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伦贝尔根河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根河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8年5月7日至6月26日进行。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条件: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根河市户籍或工作在根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进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证。
非师范类申请人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经过由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二、认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5月7日-5月16日。
现场确认及非师范类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5月28日—6月5日(工作日)。
三、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从“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四、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要关注所属认定机构的网上通知。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已于2017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如果2015年考取一门成绩,2017年考取一门,可以参加2018年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如果2016年考取一门成绩2017年考取一门,可以参加2018年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2016年考取一门成绩,2018年考取一门,可以参加2018年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2018年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且成绩合格的也可参加2018年春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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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