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15:01:23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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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我区工作部署,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自治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5月7日—6月26。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发布时间:4月27日以前。
(二)网上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6日
(三)关于各级认定机构的具体认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报送材料时间以及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请申请人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教育局、政务
服务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每个认定机构设置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均为现场确认用户。各确认用户须在5月29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其他高等院校须在5月17日-5月31日完成材料送审工作。
二、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被医学院校聘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需任教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必须已取得中级及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申请认定。受委托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只能受理有直接人事隶属关系的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的申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教育厅统一认定。
(三)民办高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高等民办院校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已依法签署三年以上聘任合同,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四)凡与高等院校没有直接人事隶属关系、有独立法人的挂靠到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的机构,其所属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教育厅办理。如发现有高校代为办理的,一律取消其申请认定资格。
(五)2018年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由就读学校配合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认定程序完成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要从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为毕业生提供方便。
(六)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已于2017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但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其成绩在本次认定中有效。
(七)各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需在10日内网上公示认定结果,40天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需我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的验印时间为认定工作结束后30日内,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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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