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1-19 11:46:14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系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筛选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未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视为初审筛选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四川省、民航局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用工,首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的相关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在职培训、岗位晋级、劳动保护及福利等,参照学校同类同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咨询电话:0838-5182006,5182112
监督电话:0838-5182001。
(四)电子邮箱: gkzp@cafuc.edu.cn。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18年1月19日
原标题: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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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