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
发布时间:2017-10-29 17:44:00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鄂温克旗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
10月30日至11月10日,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地点:鄂温克旗教育局人事办(四楼)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意见表(一式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
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3、证书制作发放时间:
12月10日(可电话咨询)。
五、相关要求:
(一)关于政策
1、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2、为做好自治区试点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高等教育,下同)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时限要求:申请人要严格遵守申请各流程时限。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三)材料要求:所有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
六、体检说明
所有申请人必须到各认证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全市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申请人需登录鄂温克政务网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ewenke.gov.cn/)。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旗教育局人事师资办 新老师 联系电:0470-8814330
附件:
鄂温克旗教育局
2017年10月25日
原标题:关于鄂温克旗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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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