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9 17:44:00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鄂温克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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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呼教师字〔2017〕39号)要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继续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方式。为确保2017年秋季我旗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鄂温克旗户籍或工作在鄂温克旗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院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能力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申请人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过由鄂温克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参加此测试)
5、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旗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时限
1、10月30至11月8日申请人网上报名,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2、10月30日至11月10日,申请人现场确认(与网报周步)。非师范类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1、10月30日至11月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报系统,凡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类毕业生和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格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开放,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3、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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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