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辽市开发区关于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4:10:25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年通辽市开发区关于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由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内蒙古教师资格秋季认定,通辽教师资格秋季认定通知,以及教师资格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教师资格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以及加教师资格考试群:545842368获取更多信息和教师资格资料。
【导读】华图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2017年通辽市开发区关于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网报时间为10月30日—11月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日—10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内蒙古教师资格QQ交流群:344481453,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教师资格培训咨询电话:0471-3248222.
2017年通辽市开发区关于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10月30日—11月7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开放。
(二)现场确认时间:11月2日—10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1:00,14:30—17:00。
(三)体检时间:此通知发布开始即可到“通辽市医院体检中心”(柳荫路与舍力虎大街交汇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自行领取,并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进行现场确认。其它具体事宜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
(四)非师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时间:现场确认完毕后,具体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
(四)领证时间:电话通知。
二、受理范围
户籍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三、申请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注:通辽市教育局受理:第(一)(二)(三)(四)(五)(六)类;内蒙古自治区受理:第(七)类。
四、认定形式
1.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网上报名,逾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将关闭,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结束后,网报信息将无法更改,请申请人在7日网络关闭前携带相关证件及上报材料到开发区教体科局1015室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电话:8628702。
五、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二)学历条件: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部认可的学历为有效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1. 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