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10:24:24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根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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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根河市政府发布:2017年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30日—11月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7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内蒙古教师资格QQ交流群:344481453,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教师资格培训咨询电话:0471-3248222.
2017年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根河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进行。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条件
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根河市户籍或工作在根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进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证。
非师范类申请人需取得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经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二、认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期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可网上报名,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现场确认及非师范类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11月10日—11月17日。
三、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四、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为做好自治区试点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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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