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简章(4)
发布时间:2017-09-28 08:59:3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笔试
(一)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部分岗位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详见《招聘岗位表》。
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三)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
(五)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供考生选择。报考“普通类岗位”、“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可以用蒙古文作答,也可以用汉文作答。报考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六)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9:40综合知识考试
上午9:40-11:10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退费审核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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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