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市新城区招聘1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5-10 10:11:58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5月23日10时整。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信息,2日后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至5月23日17时整,在缴费截止时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6月12日-6月20日到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三楼北厅15号窗口进行审核确认(周五下午、节假日不受理)。
3.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需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20日到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政府主楼208室办理手续。(节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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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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