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1-5105555

招考信息报考指导备考资料|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备考图书| 直播课砖题库试题资料笔试课程刷题app|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包头市 咨询
    乌海市 咨询
    赤峰市 咨询
    通辽市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锡林郭勒 咨询
    0471-5105555
  • 内蒙古三支一扶招聘考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发布时间:2017-02-27 14:27:44 三支一扶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三支一扶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内蒙古三支一扶招聘考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内蒙古三支一扶招聘考试,内蒙古三支一扶招聘备考技巧,以及三支一扶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三支一扶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导读】在对立统一规律中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脱离斗争性的同一性,另一方面,也没有脱离同一性的斗争性,即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两种错误,一是只见对立不见同一,二是只见同一不见对立。各位考生欢迎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nmghuatu 。

      内蒙古三支一扶招聘考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结、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包括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和相互贯通,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矛盾斗争形式的不同,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它们的相互区别既体现了矛盾双方的不同性质和趋势,也体现了它们在矛盾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在于使矛盾双方联为一体,提供矛盾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促进、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发展。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从而规定事物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或方向。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实现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片面夸大斗争性而否定同一性的作用,或者片面夸大同一性而否定斗争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中又一重要的基本理论。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包括矛盾无处不在和矛盾无时不有两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各有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首先,二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一般不等于个性、个别,绝对不同于相对。其次,二者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普遍性。再次,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二)质量互变规律

      1、质和量的对立统一事物的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直接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质是区分事物、划分事物界限的前提和基础,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起点。事物的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事物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

      在对事物的认识中,认识质是基础、是前提。认识量是深化、是精确化、在科学研究中,确定事物及其结构、性质状态的性质,叫做定性研究。对事物进行数量分析、计算和测定是定量研究、定性是定量的基础,确定事物是什么。才能把它从千差万别的事物中区别开来,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马克思曾经指出:一门科学只有能够成功地应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成熟的地步。这是对认识和把握事物量的重要性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概括。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就是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基本原则。

      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事物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适度”的原则,不能主观随意地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也就是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把握“界限”。“过度”和“不及”都是没有掌握好度的表现。俗话说“过犹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编辑:常青藤)

    热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号:htjyxka
    资料包含:历年题及解析,大作文等
    扫码回复"三支"领取资料

    贴心备考QQ群

    QQ群号:921969114
    2022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群
    刷题,资料,督学,答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三支社区课程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华图
    • 内蒙古华图课程咨询表

    考试工具

    招考信息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图书教材
    试题资料
    网络课程
    课程商城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nmg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直播讲座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考编攻略 在线刷题 关注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