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实施方案(2)
发布时间:2016-08-19 11:48:08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乌审旗教育局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推荐选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推荐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8月19日至8月20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员经单位同意后,持《公开推荐选聘乌审旗高级中学校长自荐表》,于2016年8月20日17:30前向旗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电子版同时发送wsjyjrmg@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单位进行初审,乌审旗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汇总形成符合推荐选聘条件人选名册。
(三)民主推荐(8月21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初步候选人,由乌审旗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其中高级中学教职工(参会教职工不少于正式在岗教职工总数的80%)从初步候选人中推荐1-2人;全旗教育系统现任校(园 )长、各党支部书记、二级单位主任、局机关股室股长、主任从初步候选人中推荐1-2人。
(四)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8月22日)
由乌审旗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确定2-3名候选人进入组织考察环节,实施考察,考察重点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从教情况。考察程序为:
1.考察公告。发布考察公告,公布考察组名单,投诉和监督电话。
2.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考察谈话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3.调查核实。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查阅资料(个人档案)、进行专项调查,调查核实考察对象有关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与民主测评情况,由旗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任前公示”张贴于所在单位“公告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的群众意见,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报旗纪委、旗监察局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查。
(七)办理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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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sh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