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城区招聘用20名专业森林防扑火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6-07-29 15:28:30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二)资格审查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新城区林业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查未通过不予报名。新城区纪委派派驻组进行监督。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比例消减招聘计划,减少聘用人数。
(四)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二项,均采取百分制,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择期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成绩为准依次排序),最终以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体检和考核
1、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2、通过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2)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不能录用的其他人员。
3、被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弃权,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培训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相关待遇
所招聘的防扑火员为编制外人员,对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640元。合同每三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受聘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新城区古路板林场工人工资标准执行。人员经费85%由新城区财政拨款,15%由单位自筹。
(九)培训
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由林业局组织专业机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三、其它
招聘公告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xc.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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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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