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6-05-23 18:37:00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九、公示与聘用
(一)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新聘人员与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工作,新聘人员工资、社保均由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具体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所有通知公告,均在内蒙古人才网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十一、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71-6956365 监督电话:0471-6248301
报考入口
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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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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