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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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3)

    2015-08-28 15:59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三章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战时违抗命令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战时自伤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虐待部属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渊源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本质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法人成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四、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复代理

      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性质

      三、代理权的产生

      四、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八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编辑:杨惠惠)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nmg/zfgj/suipian/wztj_listgk.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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