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兰察布市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1 21:06:44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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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将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与《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并在附件成绩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注“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1.报考集宁区所属学校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考兴和、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前旗所属学校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集宁师范学院、市党校和化德县、商都县、丰镇市、察右后旗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地点: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服务大厅二楼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表》(各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核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现场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复审,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17时30分。
(三)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该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应聘人员,将视作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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