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27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15-03-31 10:04:09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三)体检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由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有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政审考核
体检结束后,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五)确定拟聘对象
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录用
对拟聘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录用人员不按时到岗工作,取消录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聘用人员由扎兰屯市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并与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8月1日前,按本人所报考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之后,由扎兰屯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到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相应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服务满五年,方可考虑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调整。
六、组织保障和纪律监督
(一)组织保障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具体工作。
(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简章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70-3264488 3263477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5051 3201566
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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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